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2012-07-06分类号:D922.5

【作者】周国良  俞里江  赵宇  
【部门】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公司辩称,王某系公司的财务总监,却未履行对财务部的管理职责。自任职以来,财务部管理混乱,甚至于2011年2月25日发生了财务部工作人员与销售员打架斗殴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故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另向仲裁委员会提出,2011年3月1日解除王某后,公司已经于5月28日聘请了新的财务总监,公司与王某的...
【关键词】劳动合同  合同争议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仲裁庭  释明  仲裁员  公司财务总监  合同赔偿金  销售公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