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性质及其条款的探究
2012-02-15分类号:D922.3;D923.2;F301
【部门】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无名合同和互易合同。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的主体包括农民、入股企业和村民委员会。入股企业不限于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合同标的是限于农业生产的入股土地。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为宜,以周到保护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土地入股 农村养老 农村养老服务合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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