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恶意破产与金融债权保全
2012-01-18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企业采取虚假破产等形式恶意破产逃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并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巨大隐患。应建立企业破产预警制度、实行破产案件异地管辖、完善破产障碍制度、完善征信系统等措施,遏制企业恶意破产逃债,保全金融债权。
【关键词】恶意 破产 金融债权 保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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