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在再保险中的适用
2012-05-20分类号:D922.284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对于保险代位权在再保险中的适用问题,存在着肯定与否定的两种见解。基于对再保险的性质认定、体系和文义解释,及与替代机制的对比,再加之对再保险具体类型中保险代位权之适用可能的分别考察可知,再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代位权。再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权的基本模式是"摊回说"之模式,但是尚存在特定情形下约定排除"摊回说"的例外。
【关键词】保险代位权 再保险 损失填补原则 同一命运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