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遇难”时的保险金给付疑难问题探析
2012-03-25分类号:D922.284
【部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共同遇难"概念已为我国新《保险法》所采纳。但由于这一概念在我国沿用的时间并不长,加上现行法与法律解释并存,导致实务中一旦遭遇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遇难的情形时,保险金给付问题往往因为理解分歧的存在而显得复杂。只有严格遵循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所确认的有效规则,以受益人的人数为标准,即区分受益人为一人和多人的不同情形,精确把握受益人的死亡先后顺序和保险金的分配比例,才能有效化解这现实难题。
【关键词】共同遇难 受益人 被保险人 保险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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