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闲置地无偿收回走上法治化轨道——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为视角
2012-02-15分类号:D922.1
【部门】南京大学
【摘要】阅读提示:行政许可持有人基于行政许可准入决定获得了行政许可权利,但这并不代表其就获得了"护身符",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根据自身的意愿任意地开展行政许可活动。行政许可制度所承载的公共利益维护特点决定了行政许可持有人还应当继续履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义务,即"后行政许可义务"。
【关键词】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 闲置地 监管权力 法律责任制度 主体性质 行政管理领域 行政相对人 行政控制 合同法律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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