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法理分析
2012-03-15分类号:D921.8
【部门】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村民自治是农村村民在民主的基础上自主处理集体事务的权利,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自治,它是村民所应该享有的一种固有权利。我国的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其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市民社会学说则为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
【关键词】村民自治 法理 市民社会
【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2011年度课题《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03228)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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