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2012-12-18分类号:D90-4;G642
【部门】山西大学
【摘要】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要求法学教育应当以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和导向,树立正确的实践教学观念,构建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而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完整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当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即表现为学生实践能力不强,这主要是由于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目标定位和功能认识不足,课程体系不尽合理、完善,教学过程流于表面化、
【关键词】法律人才培养 法学实践教学 高等法学教育 教学观 中央政法委员会 法律职业 模拟法庭 法律实务 法律诊所 法科学生
【基金】“分层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山西省教育厅;2010年)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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