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公民权与国家形态的重塑
2012-03-15分类号:D562
【部门】吉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 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
【摘要】民族主义与公民权是推动民族国家建立的双轮,民族主义确定了国家的认同边界,厘清我者与他者的界限;公民权则是连接民族主义所内涵的自由、平等、博爱理念与国家制度的引桥。没有民族主义,公民权失去依托;没有公民权,民族主义流于空泛。民族主义在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意识形态四个方面改变了国家的运行方式,使民族国家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国家形态;公民权强化了公民在个体、政治、社会三方面的权利,引导民族国家走向宪政、福利共和国。
【关键词】民族主义 公民权 国家形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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