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独立财产所有权问题研究
2012-08-05分类号:D412.67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
【摘要】《物权法》确定了社团财产制度以来,社会团体财产所有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工会作为承担重要社会职能的社会团体,明确其独立财产所有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不能把财产权仅理解为对财产的所有权,对财产的使用权也属于财产权的范畴。按现行法律规定,工会独立财产权应有如下三种类型:(一)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是工会所能行使的财产权利中最完备、最全面的权利,其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积极权能,还包括原物返还请求
【关键词】工会组织 财产所有权 财产制度 全国总工会 职工服务 法律限制 基层工会 产业工会 处分权 返还请求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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