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源地生态补偿模式的实践与市场机制的构建及政策建议
2011-09-15分类号:X321;X171.4
【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商学院
【摘要】在总结我国各地生态服务市场补偿成功案例的基础上,阐明在水源地生态补偿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构建水源地生态补偿市场机制需要从明确补偿主体、确立补偿标准及运作方式等核心问题着手。水源地生态服务的市场补偿,可以根据流域内各类受益主体的受益程度计量其应支付的补偿费用,由受益方所属辖区政府统一征收,并代表辖区内所有受益方向水源地水资源管理部门集中购买用水权的形式实现。而提高受益方的生态补偿意识、明确水资源权属、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相应的监督协调机制,则是水源地生态补偿市场机制长久发展的前提。
【关键词】生态补偿 市场机制 水资源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对水源地进行生态补偿的理论与管理政策研究”(编号:70873077)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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