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想目标与制度路径选择
2011-12-10分类号:G719.2
【部门】河南科技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教育科学研究所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从本质上讲校企合作是一个社会分工问题,也是一个成本分摊问题,它需要进行制度建设来规范。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理想目标是能够使熟练员工培养的社会总成本(包括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最低;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学生学习权利的保障,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不能再是简单地、笼统地规定企业怎么做,而是应该按照市场经济法则来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其第一种途径可以分别制定《职业学校教育法》和《企业员工培训法》,第二种途径是制定《校企合作学生权益保护法》,第三种途径是制定《企业雇佣法》。
【关键词】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员工培训 学生权益 雇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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