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视域中的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
2011-11-10分类号:G644
【部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的实质是在法律层面对高校自主权的进一步强化,其目的在于保障高校自治。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存在于高校工作的不同领域,但其行使应以学术自由为界限。为保障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应对《高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进行修正。
【关键词】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 高校自主权 学术自由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