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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重新划分大中型企业

1992-08-28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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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化企业改革,实施产业政策和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国家将重新划分、审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列入划分类型的工业企业必须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划分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生产能力。划分类型只确认企业规模,不与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挂钩。划分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和乡村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企业集团。划分标准除参照1988年有关文件外,统计数据均以企业1990年工业统计年报数据为准。划分类型为四类六档:特大型、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型(中型一档、中型二档)、小型。大中型工业企业审批权集中于中央和省的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
【关键词】企业类型  大中型工业企业  划分类型  集体所有制工业  城镇集体所有制  产业政策  统计年报  分类指导  独立核算  工资待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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