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寄宿制中小学运行成本分担问题研究——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
2011-10-10分类号:G639.2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教育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个方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成本的主体是变动成本。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新建、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而各级政府则成为固定成本的承担主体。但是,政策制定者对寄宿制学校运行成本的变化却关注甚少。在实际操作中,大量的运行成本却隐形地转嫁到学校、教师及学生家庭,危及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寄宿制学校教育作为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应该属于公共产品。由此,政府需承担寄宿制学校的新增运行成本,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 寄宿制中小学 运行成本 成本分担
【基金】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研究”(10JZD0036)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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