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属性的分析
2011-01-15分类号:R197.1
【部门】山西大学法学院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保障属性,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化建设与立法的理论前提。相关政策没有明确其社会保障属性,理论界也莫衷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脱胎"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与后者的性质已不可同日而语,它兼收并蓄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容,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初级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社会保障属性 医疗社会保险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立法研究——基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视角”(09YJA820048);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衔接机制研究——基于山西试点调查研究”(2009041062-0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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