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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办校不得收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建校费”

2011-09-10分类号:G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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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部近日发文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校费"是不允许的,也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督查内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
【关键词】当地政府规定  子女入学  流入地  接收条件  国务院纠风办  新华网  七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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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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