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企业在华的并购现象及其对策
1996-01-06分类号:F279.21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一般来说,海外企业对东道国的市场进入方式可分三种:一是新建企业的进入方式;二是兼并企业的进入方式;三是收购企业的进入方式。由于兼并与收购的定义有重叠的部分,所以习惯于将这两个概念合在一起使用,简称为“并购”。由此而引发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一些政策与法律监管方面的问题,值得人们注意并加以深入研究。
【关键词】兼并与收购 收购企业 海外企业 国有企业 投资资本 法律监管 企业合并 国民待遇 中国企业 市场导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