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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的主客体论析

2011-02-28分类号:G40

【作者】余保华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要】进行主客体分析是理解教育平等这一教育研究领域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的重要方式。教育平等的主体主要有个体和群体两类,在主体为个体的情况下,有全体或全部的个体平等和群体或组别内的个体平等之分。教育平等的客体包括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和教育结果。在当前的教育研究中,群体间的教育机会平等应成为主要研究领域。
【关键词】教育平等  主体  客体  教育机会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09YJC880037)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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