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业项目经营决策的群众参与
1996-03-15分类号:F326.2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 成都市 610072
【摘要】我国由政府组织规划实施的林业项目普遍缺乏当地社区和农民对决策的参与.利用农村集体林地造林的工程项目的经营关系包含了决策权的分享问题.根据政府,社区和农民生产要素投入的合作互利关系,社区和农民亦具有分享项目决策的权力。“社会林业”新思路改革的措施在于:实行项目的分权规划和建立一系列让社区和群众参与决策的制度;明晰集体林地工程项目的产权关系;确定政府与社区、群众的经营伙伴关系;为当地社区和群众提供决策支持服务系统;组织外部力量为当地分享决策权力提供科学的方法及工具。
【关键词】林业项目 集体林地 社会林业 经营决策 当地社区 群众参与 经营关系 生产要素投入 造林项目 项目决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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