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生管理中自由与秩序的限度
2011-03-15分类号:G647
【部门】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自由与秩序限度模糊问题。在高校内,秩序是达成教育活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而自由是实现这一教育目的的充分条件。高等学校内部需要最低的秩序和最大化的自由。从低度人权与低度义务来看,低度行为规范应该成为自由与秩序限度的校规落脚点。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自由 秩序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青年基金课题“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研究”(课题批准号:09YJC880071)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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