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农业管理职能的目标设计
1996-01-25分类号:F322
【部门】国务院研究室
【摘要】为适应和推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的政府职能转换,客观上需要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体系。这个目标体系所包含的目标,决不可能是单项的,也不能是由几个单项简单相加的多项,而是一个有其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其实质是新型的政府职能体系。在政府农业管理职能转换的目标设计中,至少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是必须充分考虑的:一是政府农业管理职能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二是现阶段政府农业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三是不同层次的政府农业管理职能的分工与联系,四是保证新型政府农业管理职能体系有效运行的机构设置。可以说,这几个方面构成了政府农业管理职能转换的目标体系。
【关键词】政府农业 管理职能 职能体系 农村市场经济 农业管理 职能转换 目标设计 农产品市场 政府机构 农村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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