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不能只重视融资者利益
2011-08-10分类号:F832.51
【部门】
【摘要】针对最近一个时期发行人、承销商希望新股发行日程有更灵活安排的请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新股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内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的选择做更加灵活的安排"。
【关键词】新股发行制度 融资者 中国证监会 保荐人制度 市场化定价 发行机制 超募资金 市盈率 圈钱 发行日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武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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