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经验与借鉴
2011-07-10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要】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实施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规定更加清晰明确。日本通过对股份公司向50名以上的一般投资者发行或转让股票且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行为,以及最近5年内达到资本金5亿日元及1000名以上股东人数的公司纳入监管等规定,来实施对1000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日本的相关做法对我国探索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适度监管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非上市公众公司 金融商品交易法 公开转让 适度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