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比较及中国选择
2011-03-25分类号:F832.48
【部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摘要】未来十年(2011~2020年)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迅猛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我国PE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在此关键点上,我国PE行业的组织形式研究显得非常重要。从国际上来看,主要包括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基金设立模式的选择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来减少信息不对称,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 PE 组织形式 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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