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及立法完善
2011-08-20分类号:G251.3
【部门】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图书馆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场所,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图书馆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有相关规定,但是法律层次不高。我国现行法律虽已将个人信息纳入民事权益加以保护,但立法上欠缺完善的配套规定。因此,我国图书馆法中应当明确该义务及法律责任对推进图书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职责、利用读者个人信息的基本内容和程序、违反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个人信息 图书馆法 法定义务 隐私权
【基金】河南省政府招标决策项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B166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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