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史考
2011-10-05分类号:F812.5
【部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一、计划经济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国实行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的高度统一,地方政府主要负债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地方借款。第二种是在1954~1958年,出于扩大建设资金角度考虑,部分地区由地方政府发行"经济建设公债"。(一)地方借款。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的《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的报告》(1961年)规定:国家财政预算,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上下一本账,坚持"全国一盘棋",不准打赤字预算。在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计划财政体制
【关键词】债务管理 财政体制 国家财政预算 建设公债 财政管理 财政收支 赤字预算 现金管理 物资调度 中国地方政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