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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

2011-04-05分类号:F812.42

【作者】徐峰林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新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扣。但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并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本文主要分析讨论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与冲击,并据此提出融资租赁企业现阶段的应对措施与今后的税制改革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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