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1-04-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摘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重要凭证,因此,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相当严格,对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其中进项税额的行为,会要求补缴税款并可能给予罚款,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即使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补缴已经申报抵扣的税款,不少作为受害者的受票方企业因此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 进项税额 补缴税款 虚开发票 追究刑事责任 供货方 供货企业 善意取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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