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证券化应纳入再保险监管整体框架
2011-03-16分类号:F842
【部门】中国保监会政研室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将保险证券化与传统再保险市场在统一监管框架下进行规范,有助于实现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提高保险市场风险管理的整体效率相对于其他金融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市场相对较新。首宗保险证券化交易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早期。
【关键词】整体框架 监管框架 保险监管 保险机构 可保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 保险机制 偿付能力监管 责任准备金 国际保险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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