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继续对原产于俄日的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
2011-09-10分类号:F752.02
【部门】
【摘要】2011年7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39号公告,决定自2011年7月22日起,继续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2005年7月22日,
【关键词】三氯乙烯 实施期限 进出口税则 税则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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