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深化电价改革研究
2011-12-18分类号:F426.61
【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中国矿业大学
【摘要】国务院要求在"十五"末期建成的竞争性电力市场尚无踪影,已进行的"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均不具有推广意义,电网公司电价至今未按规则监管,基于国际惯例的"煤、电价格联动"规则事实上已遭废弃、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因而尽管电价改革成绩显著,但深化空间仍然巨大。"十二五"期间,应继续推进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因地制宜地做好竞争性电力市场设计,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领导责任,建立基于市场经济的电力监管体系,鼓励和规范过渡期的自主性电力交易。要用改革解决"煤、电矛盾",设计并执行上网电价正常的调整机制和"不可控成本"及时转移机制。应尽早实现电力输、配的价格独立。重建风电引发系统运行成本的分...
【关键词】竞争性电力市场设计 继续煤电联动 重建风电成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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