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与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兼论民间资本进入能源垄断行业及其制度创新
2011-01-15分类号:F426.2
【部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能源市场化的实现,必须打破能源行政垄断,引入民间资本投资。民间投资虽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但存在着结构性壁垒和市场准入等体制性障碍。因此,必须以国外能源行业引入民间资本经验为鉴,进行制度创新,放宽民间投资准入能源领域,消除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制度障碍,细化和强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行政垄断 能源安全 能源战略 民间资本 制度创新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与创新:中国经济法哲学研究”(项目编号:07BFXC040); 国家司法部项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6SFB2053)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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