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耕还林时期农户占有产权的理论阐释及林权改革的政策影响——以四川省为例
2011-01-25分类号:F326.22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退耕还林工程目前已进入后退耕还林时期,主要目标是维护第一阶段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激发生态服务提供者——农户的积极性。农户对退耕林木拥有的权利决定着未来政策的延续与变化,集体林林权改革对后退耕还林时期政策的制定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为退耕还林工程将来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价值,国家公益建设生态补偿和农户个人商品林经营利用模式或许是解决退耕还林政策持续性问题的一个思路,以最终实现国家要生态,林农得实惠的双赢局面。
【关键词】后退耕还林时期 产权 林权改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后退耕还林时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编号:07XJY011)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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