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Ⅹ号——非货币性交易(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意见
1996-06-15分类号:F233
【部门】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 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
【摘要】财政部制定的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一项。这对于规范企业间非货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一致性是十分必要的。在该稿的学习过程中,笔者感到尚有一些问题应作进一步研究与探讨,以使这项准则更为完善和可行。 一、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定义 《征求意见稿》将非货币性交易定义为:“指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交易”。对此定义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考虑: 首先,该定义未确指交换的双方均须是以非货币性资产与对方的非货币性资产相交
【关键词】非货币性交易 企业会计 换出资产 帐面价值 应作 帐面净值 计价基础 非货币形式 实务处理 销售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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