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管模式的客体类型分析及其法治化路径论纲
2011-08-15分类号:F301;D922.3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
【摘要】监管模式的合理性决定的土地监管结果的有效性。土地监管模式的优化,必须解决诸要素及其关系问题,包括监管主体、客体、内容、时间等。其中监管客体的类型化,是完善土地监管模式的关键要素。我们需要从土地、政府及其行为、公务员及其行为、土地权益相关人及其行为、与土地相关的行为程序及制度六类客体进行全方位的法治化建构。
【关键词】土地 监管 模式
【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2007)青年项目(07SFB3008)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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