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财产权收入的土地财产权结构新探——权利束的法经济学观点
2011-07-28分类号:F301.3
【部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摘要】财产权制度通过界定农村土地财产权、调整农村土地市场交易行为而成为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核心制度。反观现实中法律制度对农村土地财产权转让的制约,农村土地市场交易受到限制,造成农民财产性收入取得程序、方式以及效力方面的困境。反思大陆法系传统财产权理论,从权利束的法经济学观点出发找寻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基点,以定限物权为核心设计农村土地上的权利束体系,充分发挥财产权的流动性,可增加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方式。
【关键词】农村土地财产权 权利束 定限物权 农民财产性收入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08AJL004)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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