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2011-11-05分类号:F812.42;F426.1
【部门】财政部预算司
【摘要】自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始实行有偿开采,矿产资源税费制度逐步建立。目前已发展了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石油特别收益金以及其他税费等收入政策(包括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勘查费、采矿登记费等)在内的多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它们在我国税费改革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
【关键词】矿产资源税费 资源税 税费改革 资源勘查 采矿权 从价计征 采矿登记 级差收入 收入政策 从量计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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