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竞争、公司税负与社会责任意识
2011-01-25分类号:F812.42;F270
【部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获取税收优惠的优势,这种优势存在地区性差异。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可用财力越丰富,社会责任意识强的公司可能获取更多的税收优惠。而经济落后地区,地方政府倾向于税收竞争策略,所在地区公司整体税负更低,但是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税收优惠少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司。因此,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竞争策略是影响公司社会责任意识与公司税负关系的重要因素,为积极发挥税法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应强化税法执行中的严肃性,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以此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①。
【关键词】区域竞争 企业所得税 社会责任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BJY025); 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10SJ01002); 湖南省风险导向审计重点研究基地课题(2009KJXYYB002); 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09K009); 湖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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