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行为界定与完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制标准
2011-09-15分类号:F812.42
【部门】盐城工学院
【摘要】非营利组织营利性行为所得的税制标准除了必须坚持收入用途标准和相关经营标准外,还必须做如下补充或修正:税收优惠所得上限符合组织绩效最大化目标;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报酬的薪酬差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无风险投资收益率的出资者回报免征所得税;非限定性净资产增长率超过规定标准的,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净资产税;依社会服务总量确定管理费用的税前扣除额。
【关键词】营利性行为所得 所得税 所得税制 净资产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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