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探析
2011-11-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企业在促销展业过程中赠送客户礼品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就此做一分析讨论。一、促销展业礼品的范围《通知》对促销展业礼品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不过,由于企业商业促销展业活动形式层出不穷,实务中仍会出现一些涉税歧义问题。
【关键词】展业 赠送礼品 国家税务总局 代扣代缴 国税函 业务宣传 视同销售 主管税务机关 所得税法 纳税义务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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