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校企合作利益机制 推动房地产类专业建设
2011-12-03分类号:F293.30-4;G712.4
【部门】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以下简称"四个合作")是我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专业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核心,对校企合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从目前房地产专业的建设过程来看,校企"四个合作"中普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难点,其原因是相当复杂和深层次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夯实合作双方的利益基础出发,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深化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建立起一套公平科学的利益机
【关键词】房地产类 房地产专业 人才培养 专业设置 房地产开发 公共实训基地 高技能人才 房屋交易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市场
【基金】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土建类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职高专房地产类专业“四个合作”校企互动运行机制研究》(建人专函[2011]22号)经费资助项目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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