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项递延业务是否需进行两种纳税调整
2011-06-01分类号:F275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定了两种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即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并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核算。二是对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即对企业按会计准则对收入、费用等会计项目的确认范围和税法规定不
【关键词】纳税调整 递延 永久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 所得税费用 账面价值 应交所得税 本年利润 利润总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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