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与我国的对外开放
1996-02-01分类号:F125
【部门】
【摘要】1988年4月12日,《多边投资担保叽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生效,截止1994年6月6日,公约的签字国已达147个,其中有120个国家已正式批准公约。我国是该公约的创始成员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12位董事之一,认缴的资本额在第二类会员国中居第一位,因而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一方面我国已吸收了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另一方面,我国在海外的直接投资已达到相当规模,为了充分保障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了解、研究和利用公约,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投资担保 国内外投资者 创始成员 资本额 担保业务 东道国政府 居第 投资流向 投资条件 东道国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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