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2011-10-05分类号:F326.2
【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摘要】广东省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10多年来,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规范管理,推进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全省基本建立起较为规范完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建设体系,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5814.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6%、林业用地面积的35.3%。生态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补偿 效益补偿 区划界定 补偿资金 国土面积 林业用地 损失性 林业生态县 管护工作 集体林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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