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较真”看产权与市场经济的规则
1996-10-30分类号:F123.9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光明日报》1995年9月15日第10版刊登了一位女记者的题为《我偏要较这个真》的文章,讲述了她经历的几件事情,均以权利受到侵犯在先,与侵权者“较真”在后.既然“较真”,就免不了要有时间的耗费,侵权的“面的” 司机就未能用这段时间来拉别的客人而赚钱;由于她的“较真”,“面的”司机也未能不经她同意而搭载顺路行人;等等.茅于轼先生在《何必较个真》(《读书》1996年第2期)一文中对此加以评述,认为这不免有些“损人不利己”,并提出市场经济能够运行的原则是“交易的双方本着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通过妥协、协商,寻求合作的剩余利益”,强调要“尊重别人,不事事‘较真’,双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精神准备”....
【关键词】妥协退让 茅于轼 女记者 交换关系 精神准备 侵权者 康芒斯 自身利益 《读书》 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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