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股份合作制的认识与思考
1992-09-30分类号:
【部门】福建林学院 福建林学院
【摘要】1984年以来,三明市积极探索集体林区林业经营体制改革,根据“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集体林实行折股联营,联产承包责任制,构造了林业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新型经营形式——股份合作制。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集体林区 经营体制改革 股份制经济 集体林业 集体山林 林业生产力 山林所有权 折股 经营形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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