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垄断行业成本约束动因与机制:一个分析框架
2011-12-15分类号:F276.1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运用公共权力及成本次可加性理论分析我国水、电、石油等国有垄断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表明政府和消费者对国有垄断行业进行成本约束存在着必然性。对国有垄断行业进行成本约束,应在调查、测算、审核国有垄断行业有关生产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国有垄断行业合理的标准成本,同时将成本控制业绩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机制的一部分。
【关键词】国有垄断行业 公共权力 成本约束 标准成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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