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案例的视角探讨CIF条件下的保险利益归属问题
2011-04-10分类号:D996.19
【部门】山东师范大学
【摘要】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般以风险承担作为保险利益的来源,但风险承担并非保险利益的唯一来源,货物所有权、责任承担、期得利益等也构成海运货物保险利益的来源。因此,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在同一时间点,可能会产生同一当事人或不同当事人拥有不同性质的保险利益的情形。CIF合同是一种象征性交货的合同,
【关键词】保险利益 CIF 海运货物保险 保险标的 象征性交货 货物所有权 保险事故 代位求偿权 风险承担 案例分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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