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2011-12-10分类号:D923;D922.4;F832.4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
【摘要】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跨国种业企业大量涌入,对我国的农业遗传资源和种子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壮大国内种业企业,必须加大科研和资金投入。在种业企业融资方面,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先确立合格的质押标的,进行价值评估,后签订植物新品种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关键词】知识经济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权 质押融资
【基金】“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抗虫转基因水稻新品种培育”,项目编号:2011ZX11-001-001; 转基因杂交棉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子课题“转基因棉花产业化中的种子市场制度及其运行研究”,项目编号:2009ZX08013-010B
【所属期刊栏目】武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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